以下15个问题是在日常检查中VOCs治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希望相关企业如存在类似问题尽快自查整改。
(1)涉VOCs工序未全密闭收集或围蔽收集效果不佳;
(2)调漆、分散工序无收集处理;
(3)涉VOCs原辅材料及油墨桶无加盖;
(4)涉VOCs车间气体经排风扇外排;
(5)树脂、油墨等采用敞开式人工分装或罐装;
(6)打磨车间粉尘无收集或收集效果差;
(7)喷漆房、水帘机、喷淋柜、过滤网等未定期清渣;
(8)水帘柜未及时捞渣和换水;
(9)喷淋塔不正常使用或有机废水未定期更换;
(10)活性炭箱设置过小导致活性炭吸附效率低;
(11)对UV光解装置维护少导致使用效果差;
(12)VOCs监测采样后采样口无及时封盖好;
(13)RTO/RCO设施历史温度数据查阅不了;
(14)使用完的废油漆桶未及时封盖打包存好;
(15)废活性炭等危废未规范存放或未及时转移。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