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有机废气处理成为环保部门督察工作的重点,地方环保部门为了积极推动企业有机废气处理工作,也是绞尽脑汁。为了引导企业采用完善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来治理车间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部分省份出台了相关奖励政策,对于采用RCO催化燃烧设备、RTO蓄热式焚烧等工艺的企业,可以网上申报专项补助,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能够得到数万元的补助金额。

近期,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8号)第14条。对工业企业实施的具有典型示范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10万元。领取补贴要符合一定条件要求,朴华科技整理如下:
申请条件:
对工业企业采用燃烧法(含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等)等好的治理方式,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超过50万元,消减量达30%以上,改造后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满足相应行业标准要求,给予一次性奖励 10万元。采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和单一吸收法的项目不予支持。

福建省相关有机废气地方排放标准也已发布,如《福建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DB35_1782-2018)、《福建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_1783-2018)、《福建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_1784-2018)已于2018年8月7日正式发布。(2019年各地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汇总)
朴华科技认为,其他省市也会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如果您公司的有机废气改造工程刚好符合政策奖励,那就赶紧网上申请吧,10万元的补助金额,有的地方补助金额可能更多,对于企业来说,也算是一种减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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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