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大部分都是易燃易爆气体,如果没有合理地选择工艺或规范的操作运行管理,往往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因此无论是环保设计公司还是VOCs产生企业,都必须对废气净化设施装置的安全风险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防患于未然。
高效废气净化设备安装在客户厂区
目前常见的VOCs末端治理工艺有蓄热式燃烧(RTO)、催化燃烧(RCO)、直接燃烧(TO)、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等离子等。
但VOCs废气成分复杂,通常为多种易燃易爆的混合有机气体,前期的技术工艺选择不到位或这些装置的投入使用不加以专业管理和控制,往往会带来新的安全隐患。比如活性炭装置自燃以及危废处理问题;RTO装置爆炸问题;低温等离子装置电晕放电着火问题。
8点提醒要注意:
1、处理装置设计和采用的电器元件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符合防爆等级;
2、设备布置要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3、与气体接触的自动控制阀必须使用气动阀;
4、必须选用防爆风机;
5、在所有处理系统中必须在适当位置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火器;
6、在处理装置中的敏感部位(超温、超压等)要按照规范设置报警装置及应急处理措施;
7、为确保运行安全,必要时可采用连锁设计;
8、要考虑现场整体的安全、环境应急预案。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