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08时至3月7日08时,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共出动7个督查组28人次,督查施工工地41家、工业企业3家,现场查处20项问题(高新区1起、惠济区2起、管城区2起、金水区3起、新密市2起、郑东新区6起、中原区4起),其中施工工地18家、工业企业1家、车辆1辆,开具交办单7份。移交公安机关3起,拟行政拘留4人。

夜查
执法一处陪同市交警支队吴永平支队长共检查建筑工地5处,发现问题4处,口头交办4处。调度金水区、惠济区、郑东新区攻坚办值班人员3处,值班人员均在职在位。检查金水区固定卡点1处,值班人员均在职在位。
执法二处凌晨3时至6时,夜查施工工地2家,发现问题1起,开具交办单1份。移交公安机关1起,拟行政拘留2人。
执法三处夜查施工工地4家,发现问题3起,口头交办2起、开具交办单1份,“三员”均在岗。调度惠济区、高新区攻坚办值班人员2处,值班人员均在职在位。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