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至31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唐山市将出现一次严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决定于7月27日12时至31日24时在强化VOCs污染减排的情况下采取进一步的VOCs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全市涉VOCs排放工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含未完成环保治理的)的工业企业停产,除焦化、化纤外其它涉VOCs排放工序的企业,VOCs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具体如下:
1、全市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其中脱硝装置建成投用的烧结机,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SO2不超过35mg,mO2不超过50mg/m3,颗粒物不超过1omg/m3)免于停限产;
2、铸造行业停产;
3、建材行业: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行业停产;
4、涉VOCs排放工序的工业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含未完成环保治理的)停产,除焦化、化纤外其它涉VOCs排放工序的企业,VOCs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5、钢铁企业石灰窑,独立石灰窑企业停产;
6、企业集群,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铁矿选矿、采砂、罐头,耐火材料、营养钵等企业或企业集群停扬尘污染源管控。
唐山市此份“内部明电”的等级为“特提”,政府部门对大气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可见一般。随着我国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开展,作为大气严重污染物之一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进程加快,力度不断加大。朴华科技认为,涉VOCs排放的企业要加快技术升级改造的步伐,加快相关光氧催化设备、催化燃烧设备等VOCs治理(工艺)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早日实现VOCs排放工序稳定达标的排放。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