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南省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河南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近日向数十家大型工业堆场和建筑工地下发缴费通知,正式开始征收建筑工地、工业堆场等扬尘颗粒源排污费。
作为大气污染严重到被环保部约谈的城市之一,河南新乡市曾经保证大力治理区域内粉尘颗粒污染,坚决要早日恢复项目限批。除了严格依据相关行业标准严格要求排污企业达标之外,新乡市对施工扬尘、工业扬尘也正式出手。据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已经下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乡市正是依据该通知,从今年起开始征收建筑工地、工业堆场等扬尘颗粒源排污费。
新乡市环保部门表示,开征建筑工地、工业堆场等扬尘颗粒源排污费将坚持“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防治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和河南省的相关条例规定,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新乡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加大对无组织排放PM10、PM2.5等粉尘性污染物的建筑施工工地、大型工业企业物料扬尘堆场的管理征收力度。目前一季度征缴通知书已在4月15日前全部下发。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