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环保指标大考之年,前期进度滞后的项目以及需要新上的环保项目有望大规模开工建设。从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历史数据看,每个五年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的投资增速较高,2005年增速为25%,2010年增速为47%。期待2015年的投资落地。
由于环保投入缺乏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环保投入的“钱从哪里来”是个大问题。我们的观点是:只有建立了制度约束,环保投入资金有了明确来源,且有强制保障,环保需求的爆发才能真正到来,环保行情才能持续演绎。即将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是重要的基本法。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其环境保护领域基本法的地位,将改变原有环境保护法对其他单行法指导不力的局面。尤其是强调了各级政府履行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主体的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
新法通过处以拘留、按日计罚、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次环境保护法的修订科学借鉴了国际通行的公民诉讼制度,建立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放宽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资格条件,强调发挥社会监督政府与企业的作用。
环境经济政策是以保护环境为目标,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经济手段,调整和影响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其中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火电厂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基本发展完善,未来增量来自于环保标准的提高,以及运营环节的特许经营。增量市场来自于小锅炉、钢铁、水泥的烟气治理。随着“十三五”大气标准的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将是重点。
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将再次开启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的市场。根据《行动计划》要求,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2014年启动800万千瓦机组改造示范项目,2020年前力争完成改造机组容量1.5亿千瓦以上。为达到新的环保要求,除尘、脱硫、脱硝都需要技术支持。除尘改造:可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电袋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装置等。脱硫改造:可实施脱硫装置增容改造,必要时采用单塔双循环、双塔双循环等更高效率脱硫设施。脱硝改造:低氮燃烧+高效SCR脱硝等。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