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国金属学会组织召开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设计规范》系列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会。会议由中国金属学会新技术推广应用办公室主任姜曦主持。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宝武集团、鞍钢股份、首钢集团、中冶京诚及学会等单位专家组成了评审小组。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设计规范》系列标准立项意义重大,将填补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设计标准的空白,对规范设计文件、指导企业实现超低排放具有积极作用。该系列标准将基于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政策要求,分别对钢铁企业生产涉及的原料场、焦化、烧结(球团)、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等工序,从有组织治理、无组织管控,包括厂内物流优化角度进行系统设计。规范研制过程中,将博采众长,充分吸收优秀设计企业、示范钢铁企业先进经验,使设计规范充分体现先进性、系统性、实用性目标。
超低排放设计规范以团体标准的形式立项是非常必要的,钢铁工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表现在发展质量、产品质量和运行质量多方面的提升,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超低排放。目前,在钢铁企业环保水平参差不齐、设计单位设计水平良莠不齐的情况下,设计规范的立项对行业实现超低排放会起到带领作用。中冶京诚嘉宇公司作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设计规范》系列标准的牵头编制单位,能够调动和发挥中冶京诚雄厚的研究和设计能力,加快标准研制工作,早日向全社会发布,以起到带领示范作用,促进中国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