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朴华科技了解到,上海市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一涂装企业车间使用有机溶剂进行金属表面涂装作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该企业没有按照环评报告设置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装置。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涂装企业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限期安装有机废气VOCs治理设备,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半个月后,当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三车间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仍然没有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安装有机废气VOCs治理设备,仍在使用有机溶剂进行金属表面涂装,仍未配备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对其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作出罚款人民币8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环保严查,朴华科技提醒大家,一定要重视自身的环保问题,涉及到粉尘、有机废气VOCs排放的企业,一定要按照环评报告采购安装有效的环保设备,如果您有环保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朴华科技。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