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热的六月,充满希望与活力,郑州市即将迎来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在这个关键时期,为给考生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考试环境,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工作,用“环保的方式”助力中、高考。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就加强今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管理
2021年6月2日一6月26日期间,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管理。
二、具体要求
1.6月7日前完成考点周边环境检查和综合整治工作。
2.从6月2日起到6月26日中、高考考试结束,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查处工作。
3.中、高考开始前三天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
4.中、高考期间抽调专人负责考点周边环境巡查,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
5.各区县(市)分局要确保“12369” 环保热线畅通,方便群众投诉。中、高考期间,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要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实施处理。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噪声污染事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6.根据环境噪声防治法律、法规,由其它执法部门负责监督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积极协助、认真组织监测,为监督管理提供有效执法依据。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