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约束性目标任务在2020年底完成,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果,但臭氧治理仍然是东莞空气环境治理工作的短板,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东莞涉VOCs企业基本配套了相应的废气治理设备,但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废气治理设备并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存在废气治理效果差、废气治理设备运行质量低等问题,达不到监管要求。
近期,清溪镇持续保持对VOCs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在行动期间对一彩印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经重新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设有丝印机9台、吸塑机2台、打模机1台等设备,现场检查时以上设备正在使用。
检查人员还发现,该企业的生产设备正在使用,而配套的废气治理设备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同意正在运行,车间未密闭,导致部分VOCs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排出车间外。同时,检查人员发现企业生产车间内吸塑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内未放置活性炭。
期间,执法人员还对企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未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存储在企业设立的危险废品仓库中。同时,该危险化学品仓库中还混合堆放有危险化学品等原料。
针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密闭作业、废气直排、闲置废气治理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经工作人员取证后,该案件清溪生态环境分局己立案并移交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处罚。
部分企业因废气治理设备运行成本较高,通过停用废气治理设备的方式减少经济支出,反而因小失大。
企业不仅要算成本账,更要算“生态账”“发展账”,未安装废气治理设备、安装废气治理设备形同虚设这种歪风不可长。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VOCs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守法合法经营,一经查实企业涉VOCs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