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是东莞治理大气污染的“拦路虎”。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加强VOCs防控,是治理臭氧污染的关键。近年来,东莞涉VOCs企业基本配套了相应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
在蓝天保卫战行动中,东莞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但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废气处理设备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机废气处理效果差、有机废气处理设备运行质量低,达不到监管要求。
市政协常委罗建锋梳理了VOCs废气处理设备存在的四大短板:
废气处理设备结构设计不合格,很多参数不符合要求;废气处理设备安装达不到要求;部分废气处理设备过滤材料(如活性炭)质量和数量得不到保证;过滤材料饱和未及时更换,导致废气处理效率低下等。
罗建锋提出,对于涉VOCs企业,重心要从“督促落实废气处理设备”转移到“规范废气处理设备有效运行”,才能从源头削减涉VOCs废气的排放。
1、严格废气处理设备验收,对设计制造安装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的废气处理设备,及时进行整改,从源头上把好废气处理的第一关。
2、加强废气处理设备使用培训,帮助企业详细了解设备的性能参数、故障排除;及时更换活性炭、UV灯管、催化剂等耗材。
3、严格执行废气收集率规定要求,提高废气收集率。
4、规范废气处理设备使用,确保废气处理设备有效运行、VOCs废气达标排放。加快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对未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依法实施处罚,营造“不能污、不敢污”的氛围,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